東森新聞 – 2012年3月23日 上午10:56
過期一年的火鍋料,怎麼還在賣呢?基隆一名鄒小姐,這個月20號買秤重的火鍋料,回家煮一煮發現怎麼料都散掉了,包裝一看不得了,火鍋料有效期限只到100年2月,等於已經過期一年,讓她超傻眼,說現在除了豬肉、雞肉,難道連火鍋料都不能吃了嗎?
投訴人鄒小姐:「都過期了。」從塑膠袋裡,拿出一個個過期火鍋料水晶餃,仔細一看不得了包裝上印著有效期限到100年2月都已經過期整整一年,恐怖的是,外觀上完全看不出有異狀。
直到放進滾水裡煮上一會,奇怪,這水晶餃怎麼不是變透明,反而表皮變成一絲ㄧ絲的,皮餡分離,鄒小姐這才發覺不對勁,但已經有好幾顆被小朋友吞下肚。真的好恐怖,而我們重回賣火鍋料的蔬果店,再買一次水晶餃,發現還是買到過期品,告知店員,老闆才驚覺所有的火鍋料幾乎都有問題,趕緊全面下架。
賣過期火鍋料業者:「貨物太多,沒有檢查。」老闆表示,可能是員工進貨時沒有檢查,懷疑是上游廠商搞烏龍,但是過期一年沒察覺,這樣的品質也太誇張,業者沒有好好把關,等到消費者吃出問題,才說對不起,恐怕已經嚴重損害自己商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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