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婦產子 前夫追問揭姦情

文章分類:外遇, 婚外情, 通姦 | 文章標籤:, , | 作者:婦幼女人徵信 王秋香
張貼時間:2009年10月29日 | 沒有評論

中央社
更新日期:2009/10/29 12:29

(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29日電)桃園縣1名有夫之婦在未離婚外遇,在離婚後7個月產下1子,丈夫追問證實非自己所生,一氣之下提告,女子的外遇對象蔡姓男子1審被判刑4個月。

桃園地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書指出,吳姓女子在民國96年3月與陳姓前夫離婚,但在離婚前即外遇,與蔡姓男子發生親密關係,並於10月產下1子。

法官表示,陳姓男子愛子心切,想知道妻子所生的小孩是不是自己的骨肉,經過多次追問下,妻子才坦承懷了別人的小孩,陳姓男子在氣憤下提出告訴。

全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,法官指出,這對夫妻雖已離婚,但是,妻子卻是在婚姻存續過程中發生外遇外遇男子依違反刑法第239條通姦罪,判決有期徒刑4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
至於妻子當年的婚外情,陳姓男子感念曾是同林鳥,撤回對前妻的告訴。981029


已用關鍵字:離婚,通姦,婚外情,外遇,
共出現:12次……..原文連結按這裡

婦幼女人徵信 婚外情抓姦專家 王秋香
婚前徵信、外遇徵信、婚外情調查、通姦抓姦
第三者調查、二奶跟蹤、監護權取得、贍養費爭取
廿年徵信經驗,請讓我們為您服務。
您的一通電話,給自己一個重生的機會
為您服務是我們的榮幸
免費電話:0800-000-630/0933294805 敬候您的來電

Follow comments via the RSS Feed | 發表迴響 | Trackback URL

隨機文章

讀取中...

Leave Your Comment

*

无觅相关文章插件,快速提升流量

 
網頁設計:飛來筆網路行銷 網頁贊助:晶典藝飾雷射水晶|女人徵信|婦幼女人徵信|女人國際徵信